中心城区尚有2400余辆黄标车,国庆节后黄标车全面禁行
名下黄标车未淘汰,再买车没门
2015年08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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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民警在某路口发现一客运黄标车,现场检查相关证件后,对司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该车单位尽快淘汰该车。              本报通讯员 崔洋 摄
     本报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罗苓秋 杨丽 李振
  10月1日后,淄博市范围内,黄标车再也无法上路了!淄博市公安部门将采取多警种联动方式,对企业、单位和个人名下还有未淘汰黄标车的,限制其名下其他车辆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10月1日起 全市范围内禁行
  10日,市政府发布《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决定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区域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
  2014年8月,《淄博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出台,其中明确规定2015年淄博将实现全部黄标车的淘汰工作。
  根据此前的《工作方案》,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划定了黄标车的限行区域,并在路段上以显眼禁行标志标示,一单发现越界的黄标车,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处理。与该规定不同的是,此次市政府公布的《禁行通告》明确指出,10月1日之后,不再按照此前公布的禁行区域实施禁行,而是在全市范围内禁行黄标车。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违反现行规定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进行查处。
  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店大队及高新区大队最新的信息汇总,中心城区目前尚有2400余辆黄标车等待淘汰,其中张店区2000余辆,高新区400余辆。“目前这些黄标车车主对淘汰工作还有一定的怀疑情绪,我们正采取相应措施,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按时完成。”张店交大队一位部门负责人介绍说。

公安机关将挨门挨户劝告淘汰黄标车
  淄博公安机关将采取多警联动,利用管理措施、服务举措和法律手段,加快对黄标车的淘汰治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治安支队对全市未淘汰的黄标车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辖区未淘汰黄标车基础信息台账,根据摸底排查的情况,治安、派出所、交警等联合对未淘汰黄标车车主逐户走访,见人见车,面对面动员劝导,督促黄标车车主尽快办理黄标车报废手续,对符合“黄改绿”条件的及时办理“黄改绿”。对未淘汰的黄标车停办除“黄改绿”和注销登记以外的其他所有机动车登记业务,对企业、单位、个人名下有未淘汰黄标车的,限制其名下其他车辆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同时与周边地市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停止对淄博市黄标车的省内异地年检业务。
  此外,交警部门还会加大路面查控力度,严查严处报废、未检黄标车上路行驶、黄标车闯禁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上路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一律依法进行处罚并暂扣车辆。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加大部门联动,协调市环保、财政、交通、商务等部门,加强区县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办理窗口建设,快办快结提前淘汰黄标车和“黄改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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