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的补偿款 上房再兑现
对于非回迁居民,开发商也制定了新的补偿措施
2015年08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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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17日讯(记者 刘婷婷) 记者了解到,青云锦绣花城小区住户大都为拆迁户,而对于拆迁户的赔偿问题,该项目将针对拆迁安置户和违约上房的购房者进行不同的补偿。
  据悉,青云锦绣花城小区项目于2009年12月份开始协议拆迁,2010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按照拆迁合同补偿规定,对于回迁户,进行每平方米8元钱的房租补偿,但资金链断裂停工建设后,房租赔偿也跟着停止了。采访中,负责拆迁补偿的工作人员马先生告诉记者,对于回迁户其房租补偿款,等到交房回迁安置时再进行全部结算。
  记者了解到,而对于购房者违约交房的将给予每月预付款的1%利息补偿。并将按购房日期分两类进行优惠补偿。针对2012年12月31日前定房的,定金付款10万元以下的,免除3年物业管理费和有线电视开户费;定金付款15至20万元,免除6年物业管理费和有线电视开户费或5□以下储藏室一套;定金付款25至30万元,赠5□以下储藏室一套和停车位免费使用5年,5年后购买者享受同等价位下浮20%优惠;房款付清的将赠5□储藏室一套和30□以下车位一处。而2013年1月1日后定房的,定金付款10万元以下可免除1年物业管理费和有线电视开户费;定金15至20万元的,免除2年物业管理费和有线电视开户费;定金25至30万元的,将免除3年物业管理费和有线开户费,赠4□以下储藏室一套;房款付清的赠10□以下储藏室一套和购买车位给予30%优惠。
  据青云锦绣花城的开发商介绍,对于新的优惠补偿,购房者将签订购房补充协议,重新确定交付房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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