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女生约“朋友”吃饭被强奸
嫌疑人为一公司管理人员,因涉嫌强奸已被拘留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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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5日讯(通讯员 王婷婷 记者 柳斌) “约吗?”,近期这一网络流行语风靡朋友圈,然而,因交友不慎,莱山区一女大学毕业生与异性“朋友”吃饭后,在该女子驾车送“朋友”回家途中遭对方强奸。
  8月21日17点,望海派出所接到110报警称,一名女孩被强奸。民警立即找到报警人小刘。小刘说,她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由于经常到某公司消费,便与28岁的公司管理人员高某认识,期间高某免费送给小刘一些消费代金券,小刘觉得高某人还不错,为了答谢高某,小刘约高某吃晚饭。
  8月20日21时许,两人在市区一家餐厅吃饭喝酒后,高某便提议一起去唱KTV娱乐一下,小刘也非常喜欢唱歌,没有多想便同高某一起去了。在KTV,高某又喝了不少酒,期间,高某对小刘动手动脚,都被小刘拒绝了。
  看到占不到便宜,高某便称自己喝多了,不能走路,请求小刘将其送回住处,小刘没有多想就同意了。小刘驾车送高某回莱山区的住处,当小刘停车后高某突然起了歹心,他摁住正准备下车的小刘,在车内对其实施了强奸,尽管小刘拼命反抗但都无济于事。
  事后,高某回到住处,接连发短信向小刘认错,称自己是喝多了,请求小刘原谅。开始,小刘怕丢人,但考虑一天后,小刘还是决定报警。望海派出所民警于21日晚在莱山区某公司内将高某抓获。目前,高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女性市民在与相识不久的异性朋友交往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保持清醒和谨慎,避免不法之徒有机可乘。参加异性的约会最好多请几个同性朋友一起参加,互相关照,别轻易相信所谓的异性“朋友”;若有人要故意灌醉你时要学会拒绝,并向可信者求助;不要让不认识的男青年送你回家,遇到危险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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