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集体土地征收地价上调
市南地价涨至24.5万元/亩,李沧涨幅最高,征收按同地同价原则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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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蓝娜娜) 25日,青岛市召开听证会,明年起,三区集体土地征收地价拟普遍上调。相比2012年,三区征地价格总体上涨18%,其中李沧区涨幅最高,达21%。市南涨至24.5万元/亩。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集体用地被征收的土地价格,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每三年调整一次。自2013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实施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物价指数上涨,现执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和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
  25日,市内三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听证会召开。调整后,市南区从2012年的21.7万元/亩上调至24.5万元/亩;市北区从21万元/亩上调至23.7万元/亩;李沧区从18万元/亩上调至21.7万元/亩。本次征地区片价对应的基准时点为2015年1月1日,实施日为2016年1月1日,有效期三年。
  在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按照同地同价原则,不分地类,同一区片内不同项目都将采用公布的同一标准进行补偿,且不因征地目的及用途不同而有差异。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目的是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计算征收土地补偿费用的直接执行标准,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设定宗地征地补偿费修正体系,不进行征地个案补偿费修正。
  根据调整方案,市南区上调幅度约为12.7%,市北约为15.7%,李沧约为21%。对于李沧、市北的大幅上调,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由于李沧、原四方在上一轮调整时城市化程度及房地产发展成熟度并不高,因此上调幅度不高,如今随着城市外延发展,李沧、原四方区域逐渐成熟,城市化程度及房价有了很大提高,因此征地片区综合地价上调幅度略大。征地片区综合地价上调不会对房价产生直接影响,因为房价的涨跌是由房地产的供应需求共同决定的,而其中城市或区域房价的上涨则为征地片区综合地价上调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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