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超十万,仅半数打疫苗
岛城或将实行犬只免疫与信息登记制度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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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吕璐) 市内三区养犬数量超10万只,进行狂犬病免疫的犬只仅一半左右。为加强养犬管理,岛城有望实行犬只免疫与信息登记制度和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制度。
  25日,青岛市政府将最新编制的《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青岛市公安局副局长赵中国介绍,1995年,青岛市曾出台《青岛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并于2005年修订。随着养犬人群不断增多,仅市内三区犬只数量已超过10万只。特别是近几年旧城改造加快,居住环境变化而出现大量遗弃犬只,流浪犬数量急剧增多,仅三区公安机关每年收到的因养犬扰民、伤害等投诉就达2000余起,原有的政府规章已难以满足要求。现行办法中,只有简单登记免疫手续,没有其他信息登记等管理措施,犬只数量不清,信息共享不畅;犬只的疫情防疫,流浪犬的收留和处理等方面,也都需要政府或者社会提供有效便利服务。此外,现行办法只设定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实际执行难度大,需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定扣押、没收犬只等措施,加大执法力度。
  《条例(草案)》主要从免疫与信息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规范。提出实行犬只免疫与信息登记制度和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制度。畜牧部门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卫生部门共接诊主要来自农村地区的狂犬病患者28例,全部死亡。而目前三区进行狂犬病免疫的犬只仅一半左右。因此,必须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此外,三区狂犬病疫苗费用市财政每年安排财政支出约80万元,如需建立信息平台,继续提供免费疫苗,建立收留所和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需更多财政开支。因此提出实行养犬缴纳管理服务费制度。目前,济南和威海已实施收费制。
  赵中国说,由于2005年政府规章没有就每户限养数量作出规定,对《条例(草案)》提到的居民每户养犬限养一只的措施,市民反映强烈,为做好政府规章与法规的衔接过渡,充分考虑市民的合理诉求,提出在本条例实施前已依法办理免疫登记的,不受前款数量限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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