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文化金融合作恳谈会召开
文化企业要学会运用金融资本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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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5日讯(通讯员 娄延峰 记者 郗运红) 25日,全市文化金融合作恳谈会召开。会上,发布了《加快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部分金融机构和企业家代表签订《贷款协议书》。
  由市委宣传部联合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前期,市委宣传部、市人民银行牵头组织了有关文化企业与银行机构的对接,各银行机构、各企业积极参与,各县区、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共达成合同金额3.8亿元,协议金额5.3亿元,使文化金融合作迈出实质性一步。
  当前,滨州市文化产业呈现蓬勃发展之势,从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来看,2013年,全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61.82亿元,占当年GDP比重2.87%,同比增长14.4%。全市文化企业法人单位1330家,实现营业总收入196亿元,资产200.7亿元,文化产业从业人员45244人。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寻求与金融领域的合作,必将成为滨州市文化企业增强发展活力、提升发展竞争力的内生动力。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静说,目前,滨州市文化金融合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表现在融资量小,覆盖面比较低,一些文化企业特别是小微文化企业没能得到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企业与金融业沟通少、信息不对称,限制了文化与金融合作;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基础配套体系不完善,商业银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等等。
  文化金融合作是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突破。文化企业特别是地方特色小微文化企业在依靠自有资金积累发展的同时,也要加快自身解放思想,从不敢用、不会用金融资本到逐步学会运用金融资本做大做强,努力把“小作坊”打造成现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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