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虾)米、保健酒类检查在行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入生产经营现场检查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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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25日讯(记者 王开元) 25日,记者从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枣庄市稽查支队近日配合山东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对枣庄市开展了海(虾)米、保健(配制)酒专项执法检验行动。
  据悉,行动主要是针对海(虾)米微生物指标不合格,防腐剂、亚硝酸盐和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含量超标和保健(配制)酒非法添加药物,宣称、暗示功效等问题进行的专项执法抽查。通过统一组织、统一检验、统一处置,采取不打招呼、不通知检查单位,直入生产经营现场“飞行”检查方式,重点检查两类产品县级批发经营单位、中小型食品经营超市和餐饮经营场所。
  据了解专项执法检验行动在市中、薛城和台儿庄区按标准和执法要求共抽取了4个批次的海(虾)米产品和7个批次的保健(配制)酒产品。
  所有样品将统一委托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山东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将统一组织依法处置,对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如果证据确凿涉刑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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