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2015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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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0日讯(记者 陈静 通讯员 孟庆超) 近日,莱芜市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85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新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此次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调整,主要考虑本市物价上涨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并结合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因素确定。这是我市自2007年以来连续第9次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有效保障了全市失业职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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