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查获一家非法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蒸包店
2015年09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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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4日讯 (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刘传锋) 记者从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近日,莱芜市文化北路附近一蒸包店因违法使用含铝添加剂,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近日,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蒸包店加工蒸包时非法添加复合膨松剂(又名泡打粉),主要成分为硫酸铝钾,属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含铝添加剂,当事人对非法添加含铝添加剂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当即扣押现场正在使用的500克复合膨松剂并立案查处。
  专家介绍,长期摄入过量的铝,会损害骨骼和神经系统,容易导致记忆力减退与智力下降,引发骨质疏松等疾病。早在2014年5月1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食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氨(俗称“明矾”)。 
  今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行为,对市民经常食用的包子、馒头、糕点、油条等产品进行重点检查,现场发现非法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经检验铝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加工小麦粉制品时,使用酵母发酵等其他工艺替代含铝添加剂,以确保食品安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养成科学饮食习惯,减少铝的摄入量,一是选用自然发酵法或无铝膨松剂制作的馒头和糕点,避免购买过于蓬松的馒头、包子、蒸糕或焙烤、油炸面制品;二是烹制食品过程应减少铝制器具、铝箔的使用,避免使用铝制器具盛装番茄、醋等酸性食物;三是学习食品安全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采购食物时尽可能到正规商场购买。如发现有违法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行为,请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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