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艺术课自评结果将公示
2015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王明婧) 日前,教育部门出台了相关办法,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按照要求,德州市中小学自今年起,每学年进行一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自评结果要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对自评报告的意见和投诉,及时处理并通报。
  据了解,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项目包括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以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确保过程规范、结果真实,不弄虚作假。每年9月底前将自评表报至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自评结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当年10月至12月。公示期内社会对自评报告的意见和投诉,要及时收集、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