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 公积金新政终落地
无余额限制,可缴物业费、亲情提取……公积金现在很全能
2015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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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0月8日讯(记者 刘婷婷) 8月份,山东省出台了多项公积金新政,本报也曾因市民多次反映进行了连续报道,“如此利好政策,为何迟迟不落地?”不少市民很疑惑。8日记者得到好消息称,多项新政于10月8日在枣庄落地。
  新政取消了余额限制,不管多少都可贷到最大值,只要职工个人连续缴纳六个月就可以贷到最大值30万了。记者了解到,由于工作需要市民张女士想在新城区买一套房子,但前段时间公积金新政未落地,资金紧张的她一直未敢出手,公积金落地当天,交完首付的她直接来到枣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据悉,张女士的公积金已经连续缴纳了12个月,但每个月只交280元,共交了3360元,新政未落地前,张女士只能贷67200元,而现在张女士可以贷到30万,“这真是购房的好机会。”张女士说道。
  记者在现场看到,新政落地当天不少职工咨询关于支取公积金缴纳物业费落地情况。工作人员介绍,从10月8日起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在取得有效凭证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在提取金额上有一定的限制,记者获悉,支付物业费提取金额最高提取额度为1000元每年(不带电梯)和2000元每年(带电梯),实际支出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支出金额提取;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额。
  记者获悉,“亲情提取”是新政落地一大亮点,即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市民,只要在取得有效的凭证3年内,就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一个限定条件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对于该项新政的落地,不少市民表示,这也是表示买房的好时机到了,市民刘丽告诉记者,这对于正在计划购买新房的夫妻来说,直接减少了房款压力,双方父母都可以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来帮小夫妻买房了。
  采访中业内人士表示,公积金新政的正式落地,直接刺激了购房者欲望,再加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利率较低的优势,如一针“强心剂”,进一步加速了消费者的购买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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