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了,心顺了
□五莲县法院于里法庭厉建锋
2015年10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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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旅途,我们会走过各种或长或短、或宽或窄的路。邻里之间,最常走的莫过于门前的六尺之巷,而这条路若是有了隔阂,不通的是路,不顺的却是人心。
  法庭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件,让我印象深刻。赵强和陈兵两家东西相邻而居。赵强家住在西边,在胡同内,宅子西边呈封闭状态,车辆要想出入必须经过住东边、临村内南北大街的陈强家门前。
  两家门前的胡同,本是直通村内大街的。陈兵家的宅基地高于村内大街许多,村里又地势北高南低,出行极为不便。去年冬天,陈兵将院门前胡同用碎石、渣土垫成一最高处约1米、宽3米的平台,与自家宅基地持平;同时,贴东院墙铺垫一宽约2米多的南北走向斜坡,与门前平台相连,形成一“」”形通道。
  陈兵这一改,影响到了赵强家手扶拖拉机进出。两家为这事儿闹得不可开交。赵强要求陈兵把新修的路拆了,恢复原状,陈兵则拒绝了他,双方还因此发生殴斗,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两家为了这条路的事儿还经常上访,最终走进了法院。
  案子到了手里,我多次找到两人谈话,试图能够通过调解,融化两家之间的坚冰。但因两个人的情绪非常激动,争议很大,一言不合就要吵起来,最终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案子只好判决了。
  宣判后,我的内心并没有觉得轻松。两家人会不会再起争执?如果判决不能得到履行,案子执行难怎么办?如果执行,俩家人的关系恐怕永远都不能修复了。这些问题压在了我心口。
  不能因为案件已宣判就放任不管!第二天我便联系了村干部,和法庭的小郑去了村里。面对着“罪魁祸首”--“」”形路,与村干部一起,面对着两家人继续进行协调,并现场监督、指导陈兵,将所建平台予以适度拆除,重新整理、硬化。道路终于恢复通行,双方也对修整后的道路出行状况非常满意。
  邻里间,让人三尺又何妨,融洽的邻里关系会让自己如沐春风。
  作为法官,多走一步又何妨,案结事了人和架起通向和谐社会的桥梁。
  路通了,心也就顺了;心顺了,每一天都洒满阳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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