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电梯投100元,最高赔100万
业主、维保公司、物业如何承担保费还需探讨
2015年10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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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0月19日讯(记者 高雯 通讯员 郭爽) 目前任城区已面向所有在用电梯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电梯投保后,一旦出现事故最高可获赔100万,个人最高可获赔30万。据悉,今年年底前,任城区内公共场所将全部参保,住宅小区电梯参保率达80%以上。
  老百姓乘电梯也要有保险了,出了电梯事故有保险公司来买单。即日起,任城区面向全区正在使用的电梯,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制度,全区范围内住宅区电梯,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直梯、扶梯等所有在使用的电梯都将参保。
  物业公司等电梯使用单位将委托电梯维保单位,为电梯投责任保险。新安装的电梯,将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受其委托的安装单位投保1年期的电梯责任保险。根据电梯性质不同,所需参保费用不同,以住宅类电梯为例,每台电梯每年的保费为100元。参保后,电梯出现事故后,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赔付,事故中出现伤亡的乘梯人员,每人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保额。
  保费应该谁来承担?济宁市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称,制度目前刚推行,业主、维保公司以及物业方面如何承担保费,还需再探索商议。
  “任城区作为济宁主城区,电梯使用数量占全市电梯总量的40%,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更是占到全市重点监控电梯总量的60%。”任城区质监局局长侯宪桥说,此次电梯责任保险机制的推行,计划到2015年底,全区公共场所在用电梯参保率达100%,住宅小区、办公单位在用电梯参保率达80%。到2016年底,基本覆盖任城区全部在用电梯,逐步建立完善电梯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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