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7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菏泽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
2015年10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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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视察菏泽消防支队工作。本报记者 邓兴宇 摄
     本报菏泽10月19日讯(记者 邓兴宇) 19日,山东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郭建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翟黎明,省公安消防总队总工程师姜自清等8名成员组成的省人大第二执法检查组对菏泽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19日上午,山东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牡丹区纸业有限公司、牡丹区福星养老院、菏泽市消防总队作战指挥中心,对菏泽消防工作给予肯定。下午,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汇报座谈会上听取了菏泽市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以及全市消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检查了解市县两级政府的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制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落实情况。
  据了解,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菏泽市成立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发文明确50个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建立了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通报、督办、函告、曝光四项制度。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建成了规模、设施居全省前列的消防培训基地、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和水上训练中心。创新建立“政府列编、财政保障、合同管理、消防使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化模式,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经验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另外,菏泽市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持续提升,执法强度和质量稳步提高,由菏泽市政府牵头,多部门多警种参加,开展了“护菏”系列、六项整治等消防专项行动。全市七年来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未发生一起消防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赵传山表示,全市要以此次省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改薄弱环节,把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报告。要进一步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全力防范各类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推动全市消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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