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炒饭定标准,政府“手太长”
2015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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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全国范围来看,扬州市质监局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之前河南省曾经给“河南烩面”制定过标准,而甘肃也曾经试图对“兰州拉面”予以规范,结果大多不了了之。且不说小吃店遍地开花,当地相关部门鞭长莫及,单从“色香味”究竟该以什么标准来规范,怎么执行,似乎都是“镜花水月”。
  扶植地方产业发展,的确是地方政府职责。但作为行政主体,在卫生、安全监管以及维护市场秩序方面下好工夫即可,“亲自”来指导一道菜该怎么炒,有“手太长”之嫌。而且报道中还提到,扬州市相关部门将会给部分餐饮企业授予“扬州炒饭标准制作指定单位”的称号,到时候,借“授牌”或“摘牌”的之机,还极有可能滋生权力寻租,地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仅无法理顺,还有可能造成不正当竞争。
  “官方标准版”扬州炒饭到底好不好吃,因个人口味而异。但作为一个行业,无论是炒饭,还是烩面,自有其发展逻辑。在历史的发展中,能够传承下来的名牌产品,无一不是在市场竞争的“真刀真枪”中拼杀下来的。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只要做好公共服务,维护好市场秩序即可,“急吼吼”地插手具体的市场经营活动之中,不仅仅是“闲得慌”,还是“操错了心”。(摘自《新京报》,作者阿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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