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
通报一起公车私用
2015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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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李榕)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从政行为,遏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有关工作部署,近日,宁津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宁津县企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傅某某公车私用问题。
  经查,2015年9月24日上午11点左右,傅某某驾驶单位公车去县第一实验小学接孩子放学回家,后将单位公车停放在太和公馆小区对面路边。鉴于上述行为,县纪委给予傅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宁津县企业工作委员会书记崔某某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县纪委将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两节”期间公款送月饼节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大办婚丧喜庆等“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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