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法院前十月受理2000多件民商案件
2015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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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牟法宣) 记者从牟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5年1到10月份,共受理各类民商案件2311件,其中财产保全案件195件,占案件总数的8.44%。 
  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工作,明确财产保全的流程管理,牟平法院对财产保全案件予以整理和归类。在立案环节发放《诉讼保全告知书》。引导当事人视情况申请财产保全,明示各类财产的保全方式和保全期限,及时告知当事人财产保全的内容、目的、程序、期限以及错误保全的法律后果。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实时告知保全标的物的查封扣押及权利瑕疵情况,释明轮候查封的法律后果。 
  对财产保全过程中,办案人员若发现被保全的标的物存在已被查封、存在抵押权或不能保全的情况,需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对应予以保全而不保全、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当事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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