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扩大失业保险稳岗政策适用面
符合条件企业须本月10日前申请
2015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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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张鹏志) 记者从日照市人社局获悉,日照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适用范围由原4类企业(以下简称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运行规范并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
  据介绍,困难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其他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
  据悉,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2015年11月10日前提出申请,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上年度稳岗补贴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本次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困难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程序和时间执行日人社发〔2015〕19号文件规定;其它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每年申请一次,于每年5月31日前向其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所属类型、补贴项目、上年度期初期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和原因、稳定岗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劳动合同签证情况,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情况等);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
  区县经办机构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后汇总并上报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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