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应齐鲁晚报报道,淄博市物价局表示
供热成本监审结果下周四公布
2015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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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刘晓) 每次召开听证会调价之前,物价部门都会对成本监审结果进行公示,今年也不例外。下周四,市物价局将在网站公布本次监审的热电厂和热企的成本,市民可登录网站查询,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我们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张店热电厂、南定热电厂、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淄博环保热力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了成本监审,近三年来的成本和企业运营情况都会进行公示。”市物价局副局长路荣伟介绍。
  据了解,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应当以经营者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为依据进行审核、核算。“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费用以及国务院明令不得收取的费用,不能计入供热定价成本。凡与供热生产经营过程无关的费用,一律不能计入供热定价成本。”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市民有任何疑问,可以向物价部门反映咨询。
  据介绍,供热定价成本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构成。生产成本是指供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合理费用支出。包括直接原辅材料费用、水电费用、直接工资及福利费和制造费用。期间费用是指供热经营者为组织和管理供热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
  “根据《城市集中供热成本监审办法》,相关第三方中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具体要求对供热企业进行成本监审。”某会计中介机构负责人介绍。另据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成本核算一般要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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