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计量申请开始,12日起计费
热企重新拟定收费合同,市民要留意小区通知
2015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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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城一小区内的热计量表。(资料片)
     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蒋龙龙) 5日,记者从济南热电、济南热力公司获悉,随着物价局文件的出台,今冬济南供热计量的申请正式开始。今冬供热计量将从11月12日开始至来年3月22日结束。热企近期会到小区贴热计量申请,居民应留意小区通知。
  根据济价格字〔2015〕80号文件,用热费用=基本热费(占供热费的30%)+计量热费(占供热费的70%)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平方米)×计费面积(平方米),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用热量(千瓦时)。计费面积: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8.01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185元。非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1.94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28元。
  记者从济南热电、济南热力公司获悉,今年冬天济南市可以申请热计量收费的面积已经达到950万平方。济南热力和济南热电公司将按照物价部门出台的文件,重新拟定今年的热计量收费合同,并到符合条件的小区张贴通知。居民见到通知后,可以申请热计量供暖。
  根据物价局文件,今年的集中供暖将从11月12日开始至来年的3月22日结束。各热企的热计量表也将在此区间计费。据济南热力工作人员介绍,2015年济南热力公司供热计量用户新增指标是建筑面积150万平米。由于小区完成供热计量准备工作不仅需要现场计量装置的安装、远程集抄系统的安装,还需要用户打散签约等诸多流程,所以总体来说工作量很大。“用户应注意小区通知。”
  济南热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前期已经根据去年的热计量收费文件签订了部分热计量用户,“热电公司将根据新的文件重新拟订合同,对于老用户将改合同续签,12日将正式调表计费。”
  据记者从济南热电、济南热力等省城热企获悉,热计量申请需要一定的条件。热计量收费对居民家的条件要求较为严格,必须是符合供热计量条件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采用热量表的精度等级应符合二级以上标准,且数据可以完整上传,待供热企业工程验收完毕后才可实施热计量收费。“第一年供暖的新小区由于还处在供暖调试期,热表的运行状况也要监测,也不能申请热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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