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疯狂网购,可得擦亮眼
物价部门发布提醒,监管部门重点监测促销信息是否涉嫌虚假
2015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王永军 秦雪丽 通讯员 张立尧 于先言) “双十一”临近,各类商家纷纷开始提前预热销售,各种打折的宣传海报开始铺天盖地而来。面对这些眼花缭乱的优惠商品,市民该如何辨别?对此,烟台市物价局发布了“双十一”防价格欺诈提醒,谨防购物被忽悠。
  “原价”必须有真实的成交记录。目前,无论是商场购物,还是网上购物,“原价”“特价”以及“最低折扣”等字眼是市民最常看到的,实际上这恰恰是消费者最容易中招的地方。 
  对此,烟台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的过程中,如果看到类似的字眼,一定不要盲目购买。以“原价”为例,商品“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以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 
  如果前七日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必须是有真实成交记录的,有些商家虚构一个原价然后打折,这都属于价格欺诈。 
  另外,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注重查看相关标示,如查看海报标价与现场标价是否一致。购物结算后,要注意核对结算价与现场标价签所标价格是否一致。 
  网购出现价格纠纷,消费者该如何应对呢?烟台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提醒网购者,一定注意索要和保留好购物发票,要留有所购物网页的截图和证明已付款网页截图,保留好与商家交流尤其是涉价交流留言记录。另外,出现价格纠纷后市民要向商家所在地的物价局进行举报。
  为加强防范“双十一”网络购物促销活动期间个别不良商家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在促销上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的良好秩序,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双十一”购物促销市场的监管工作,重点监测促销信息是否涉嫌虚假,为消费者营造“双十一”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