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报废32辆行政事业单位黄标车
2015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王永军 通讯员 王琳) 记者从烟台市财政局了解到,根据烟台市政府《关于对全市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11月4日,区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处、车管所协同配合、现场办公,共报废行政事业单位黄标车32辆,推动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顺利进行。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