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特种设备“扫雷”行动
重点针对电梯、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突出学校商场等领域监管
2015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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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资料片)
     本报济南11月17日讯(记者 张鹏飞) 17日上午,省质监局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自本月起,我省将开展特种设备领域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重点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电梯、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领域进行全面“扫雷”。
  会议确定,此次行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起至2016年4月底,全省质监系统省、市、县(市区)将集中行动,开展特种设备领域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
  根据部署,此次集中行动,以电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围绕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保等重点环节,突出学校、车站、客运码头、商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监管执法。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宁波表示,“要刚性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确保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据介绍,此次“扫雷”集中行动将突出四个重点,分别是: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整治、严格执法、社会监督。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闽生介绍,集中行动要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资质条件和质量保障体系持续规范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作业人员配备情况以及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演练情况。其中特别指出,“要把使用超期未检设备和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作为重点进行排查。”
  关于特种设备的隐患整治,张闽生表示,要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涉氨制冷企业、车站、客运码头、中小学校(幼儿园)、大型商场、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等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以及电梯、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的隐患整治。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对企业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制度,督促企业按台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账消号。对未按期整改安全隐患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会议强调,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将立即提请安委会挂牌督办,经复查确认隐患排除后方可生产经营。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张闽生表示,各级要强化执纪问责。要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追责力度,要抓反面典型,采取约谈、通报当地政府、向社会公布等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对因搞形式、走过场发生事故的,在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相关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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