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维修,不能只是“等钱来”
2015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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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嘉

  济南历城区齐鲁世纪园一栋12层建筑的电梯坏了近三个月了,因为楼上部分居民对分摊费用有争议,维修费迟迟没有凑够,电梯至今也没有维修,这可苦了楼里住户。(详见11月17日《齐鲁晚报》C09版“电梯坏了近三个月没法修”)
  电梯坏了,按说应该及时修好,但是,对于过了保修期的、小区维修基金不足的电梯,谁来买单这是个老大难。近几年来,电梯维修费如何平摊已经成为烫手的矛盾焦点,因为凑不齐维修费被搁浅的现象屡见不鲜,住在一楼的人还能沉住气,高层的住户却叫苦不迭,回家像“爬十八盘”,简直伤不起。
  低层住户认为,出门可不用电梯,因此拒交维修费,这样一来分摊就会陷入困局;而另外一条出路,申请公共维修资金也走向“死胡同”,很多老楼的住户没有缴维修基金,如今用到了再按照建筑面积补缴,“众口难调”,很难达成一致。如果维修费必须“一个都不能少”,那么电梯就永远没法修。用齐鲁世纪园物业工作人员的话说:“只好慢慢做工作。”然而,居民等不起啊,小区电梯维修需要钱,但除了钱,还有许多工作可做。
  从专业角度说,电梯是“三分靠安装,七分靠保养”,退一步说,即便是没有出现故障,它的日常维护是否达标,这也是个问题。今年发生的电梯事故中,有的是维保过后没几天,叫人很是尴尬。笔者以为,维修费用分摊所产生的争议,从侧面照出电梯维保制度的滞后和监管体制的空白。“等钱来”使电梯维修陷入困境,相关部门不能袖手旁观。
  一方面,对于一些没有维修基金的老小区,相关部门应启用应急基金,出台具体使用规则,保障小区电梯得到先期的维修,以将影响降到最低。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提速电梯维保制度建设的步伐,可借鉴国外电梯安全维护的经验,联合电梯厂家、维修保养方、质检部门等,明确各方责任,实现各司其职;监管方面应“多元共治”,形成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与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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