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交通补贴每月最高1690元
2015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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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 刘雅菲) 17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济南市公车改革方案制定已经全面铺开,按照要求将于12月15日前上报。
  在公车改革方案中,公务用车待遇问题是关注的焦点。据了解,山东省方案规定,全省公务交通补贴划分7个补贴层级,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不得高于以下标准: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省级党政机关按照上述补贴标准发放,各市的具体补贴标准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1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山东省方案要求,各级各地要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合理确定交通补贴标准。各市之间的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同一市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济南市将和省级党政机关执行同一标准。
  在济南公车改革方案出台后,如果到济南较远的地区处理公务,如何处理呢?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在城区范围内,需要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如果到较远的区域,如商河、平阴等地,公务交通费用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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