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将于近期举行阶梯水价听证会,面向社会召集参加人与旁听人
水价“水不水”言发来您请
2015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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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继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举行阶梯价格听证会后,菏泽市物价局即将召开菏泽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向社会召集参加人与旁听人。

  阶梯水价不少于三级
原则上,
水价比例应不低于1:1.5:3
  据了解,继2012年菏泽实施阶梯电价之后,今年阶梯气价已召开听证会,阶梯水价也提上日程。据了解,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发布的《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在2015年年底前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根据《通知》,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阶梯设置应不少于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比例应不低于1:1.5:3,具体由各地根据当地水资源禀赋状况等因素确定。
  据了解,目前菏泽水费分为五个方面,其中居民用水综合水价为2.3元/方,包含1.4元的基本水价和0.9元的污水处理费。
听证会报名截止到28日
消费者代表13名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菏泽市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菏泽市物价局拟于近期召开菏泽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根据要求,听证会参加人共22名,其中消费者13名,经营者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6名,此外,还有旁听人10名,新闻媒体4家。
  在人员产生方式方面,消费者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物价部门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经营者由菏泽城区供水企业选派代表;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由菏泽市物价局从有关单位和部门聘请;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菏泽市物价局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聘请;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根据报名条件,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对城区供水价格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同时,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听证会纪律。
  此外,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并于2015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携带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到菏泽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报名,联系人:胡永强、李中锋,联系电话:5899513,地点:菏泽市长江路999号市物价局4003室。报名表可在市物价局网站(http://www.hzwjj.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也可在报名地点现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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