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供暖费该按使用面积收
代表们还指出,安装热计量表的小区应按计量收费
2015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11月17日讯(记者 陈新) 泰安市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上,孙兆峰、杨永恒、陈聪、陶秀峰等7位消费者代表明确表示,供暖价格每平方米下调2.2元还不够,希望继续下调价格。消费者代表还建议泰安供暖费应按照使用面积收费,提出延长供暖时间等。
  消费者代表孙兆峰第一个发言,他表示如果按建筑面积收费应在2.2元的基础上再降1.5至2元。如果改成按使用面积收费2.2元每平方米还是能够接受的。”
  “我建议价格调整为20元/平方,泰安居民收入在全省当中占中下游,而25.2元/平方的采暖费目前是全省最高,2015年煤炭价格是2008年的45%。”消费者代表陶秀峰说。
  听证会上,不少代表不约而同提出热计量使用问题。“热计量安了咋不用?新建小区大都装了热力表,为什么不按计量收费而是给我们一个糊涂的平方价格。”陶秀峰说。
  也有消费者代表对供暖时间提出建议。“全省目前青岛最长141天,烟台、威海136天,济南、淄博、临沂130天,滨州125天。很多市民反映供暖时间太短,可以适当延长。”消费者代表郭玉说。
  “供暖企业退费应该及时合理。”消费者代表袁位平说。消费者还提出如何退费,具体价格方案何时出台等问题,物价局副局长王胜一现场答复,听证会后会形成报告,报泰安市政府,并表态,供暖季结束,马上退费。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