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响应也不罚能“救急”吗
重污染天气下,有工地负责人竟称没听说应急响应
2015年1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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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上午,济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到济钢检查。 本报记者 刘德峰 摄
     本报济南11月29日讯(记者 刘德峰) 11月29日,济南市环保局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处与济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分成四个小组对济南市部分重点企业和单位,在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执行方面,进行了检查。长清区一工地负责人居然表示,“没听说过。”
  11月29日上午9时起,检查组兵分四路,对济南市热电企业、工业企业与施工工地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两处工地对此置若罔闻。
  按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要求,要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据济南市环保局应急处工作人员介绍,29日上午,他们在位于长清区的一个项目建设工地现场,发现一台挖掘机正在忙碌作业,旁边是一个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渣土堆。
  长清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这块土地此前情况更为糟糕,不仅唯一的道路没有硬化,而且垃圾遍地、裸土面积很大。据他介绍,虽然此工地在经过处罚后情况有所改观,但从现场来看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应急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同样位于长清区的绿城兰园项目工地,除了在通往工地的道路上渣土大量撒落之外,该工地洗车台完全闲置,洗车台前摆放的桌子居然成了工人们的临时食堂。
  该工地有一台挖掘机正在施工,工地大门前更是一片泥泞。“虽然雪后比较湿润,现在不会产生太多扬尘,但这些泥土被带到马路上去,干燥后仍然会造成扬尘污染。”应急处处长张成志告诉记者。
  “我没听说下应急通知啊。”更让应急处工作人员没想到的是,该工地的一名负责人居然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济南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事情。
  那么,对于发现的违反应急响应的企业、工程项目等该如何处罚?查阅2013年印发的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发现,条文中规定了每个部门的职责,如城乡建委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环保局负责检查各个企业等,但是,应急方案中并没有处罚条款。

 现场探访 
“接到通知,10分钟就停下来了” 济钢和球墨铸铁执行了减排
  29日上午,记者跟随济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赴济南钢铁厂与山东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两企业都按规定进行了限产减排。

  本报记者 刘德峰                  
济钢:限产后每天产88炉焦炭,之前能产126炉
  在济钢的烧结车间记者看到,有两台烧结机已经停止运行,“我们厂一共有4台烧结机,停下的这两台占总烧结矿数量的30%。”济钢有关负责人表示,28日下午2点左右,济钢接到了济南市环保局下达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并立即停止了2号烧结机的进料,“1号烧结机这几天在检修过程中,一直没有使用。”
  记者在烧结机控制室的监控电脑上,看到了2号烧结机生产曲线。曲线显示,自28日下午2点左右开始直线下降,至下午3点半左右,传送带上的生产原料已完全排空。
  据了解,济钢共有7台焦炉,也与烧结机同时开展了限产措施。“结焦时间从之前的28小时延长到40小时,限产前日出焦炭126炉,限产后日出焦炭88炉,减少了30%的产量。”该生产环节负责人许明介绍。

球墨铸铁:投资千万元的设备已经启用
  此后,记者又在球墨铸铁的烧结机车间看到,该公司仅有的两台烧结机中,已经有一台停止了运行。其安全环保负责人表示,他们28日下午2点接到应急指令后,同样立即启动了减排措施,“接到通知后,10分钟就停下来了。”他说,两台烧结机产量相当,他们只要按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停止一台,就相当于减产50%。
  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对球墨铸铁1号烧结机的运行日志进行了记录,记者看到,球墨铸铁的生产日志是从28日下午4点完全停止的。
  据了解,11月13日球墨铸铁因烟尘、二氧化硫排放超标被立案处罚15万元。11月16日,济南市环保局向球墨铸铁下发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该企业收到决定书后立即整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环保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要求停产的设备就是这两台烧结机。
  但为何应急响应之前还在生产呢?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11月16日他们接到环保局下发的决定书后,立即停止了两台烧结机的运行,并按照环保改造要求,安装湿式电除尘设备。至11月21日,投资1116万元的新除尘设备投入使用,球墨铸铁当天也启动两台烧结机进行试运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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