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已开始实施“阶梯水价”
95%左右的居民家庭用户将不受影响或影响较小
2015年1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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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7日讯(记者 董惠)日前,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已正式实行阶梯水价。调整后,与此前综合水价3.2元/方相比,“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阶梯的综合水价每方上涨5分钱。但7日,记者了解到,根据近三年的情况来看,由于城区95%左右的居民家庭用户月均用水量低于第一级阶梯居民用水量的标准,因而将不受影响或影响较小。 
  根据市发改委、财政局和市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及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自今年12月1日起,中心城区居民用户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其中,第一阶梯用水量按每户每月10.4立方米,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25元。第二阶梯用水量按每户每月10.5立方米至17.2立方米,综合水价每立方米4.15元。第三阶梯用水量按每户每月17.2立方米以上的用水量,综合水价每立方米6.85元。另对城区一户一表、合表的低保户,根据市民政部门提供的在册户数或证明,水费按第一阶梯水价执行,即基本水价按每立方米1.80元。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的实施范围为城区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城区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范围内的城镇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自来水公司为居民家庭安装的水表为一“户”,按每户按4人计算水量。5人及以上多人口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一、二级阶梯水量基数每月再分别增加2.6立方米、4.3立方米。 
  据了解,潍坊此次调整,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  
  另外,记者了解到,实行阶梯水价后,城区95%左右的“一户一表”居民家庭将不受影响或影响较小。这是因为通过对城区居民近三年月均用水量审计情况发现,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上限约为8.72立方米,低于拟定的第一阶梯居民用水量标准的10.4立方米。因而,此次影响较大的还是合表用户。因为根据通知要求,合表用户从本月起,综合水价将执行3.4元/方的标准,上涨2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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