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三年牺牲11人
系统内死伤人数呈递增趋势
2015年12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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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兴飞 杜洪雷            

  和平年代,对于奋战在一线的公安民警,流血牺牲并不是一个遥远的词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教授詹伟接受采访时透露,2010年至2014年间,平均每年457名民警因公牺牲,平均每天至少有1名民警因公牺牲。
  记者在山东省公安厅了解到,2013年以来,山东公安民警因公牺牲39人,其中交警11人,占总数的近三成。
  “近年来,民警牺牲的人数呈递减趋势,这与全省公安机关加大民警职业健康和安全教育有关系,同时也因为加大了民警职业保障力度。”省公安厅相关人士介绍。一方面是全省因公牺牲民警递减的大趋势,一方面则是交通警察因公伤亡人数连年来的逆势增长。
  “包括使用反光衣等装备在内,交警执勤时安全保障确实有了一定增加,但近年来机动车激增、事故频发、路怒迭起、酒驾不止、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层出不穷,这些因素让交警的工作大环境持续恶化。”相关人士介绍,这不仅加重了交警的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也刺激了机动车驾驶人的情绪,突发情况层出不穷,导致公安交警系统因公牺牲、伤残的交警、协管员人数不断增加。
  据了解,牺牲交警主要有三种情况,其一是由于长期工作压力造成的猝死,其二是在执勤中遭遇交通事故,最后是在与歹徒搏斗中死亡。
  一份统计资料显示,2014年全国有393名民警牺牲,年龄集中在30岁至49岁之间,平均年龄45.3岁。其中,284名民警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占牺牲总数的72%。从牺牲的原因来看,猝死(过劳死)所占比例最大,有201名民警猝死(过劳死),占牺牲总数的51%。
  去年11月7日,济南天桥区交警大队北外环中队民警、二级警督王强在机动车服务站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业务时,感觉头晕,随后陷入昏迷状态,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除猝死外,由于工作环境特性,执勤时遭遇事故更是交警因公牺牲的主要原因。
  去年12月3日19时许,邹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二级警督赵博带领3名辅警队员开展夜查行动,在345省道邹城交警五中队门口路面执勤时,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半挂货车撞击,不幸以身殉职。
  省交警总队提供的2012-2014年度全省公安交警系统17名因公牺牲民警、协管员统计表显示,执勤时遭遇车祸不幸牺牲的有14人,工作中猝死的为3人。这17人中,除1人年龄不详外,其余16人的平均年龄仅为4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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