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控老赖?
网络查控平台已与20余家金融机构网络对接
2015年12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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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成为“老赖”后日常生活会受到惩戒,比如乘坐飞机、高铁,住宿高级酒店等行为都将被限制。那法院如何对“老赖”进行查控的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栾焕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在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统一调度下,今年以来已全部建立开通了全国法院案件执行网络查控平台系统。如今,充分运用执行网络查控平台可以提高执行的效率。
  这是一个怎样的系统?
  据悉,该系统是最高法院在全国范围内,通过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20余家金融机构的网络对接,对全国各地方法院提供的需要查询和控制的被执行人的信息和资金,以最短的时间发往上述各金融机构,在取得被执行人在上述金融机构存款及资金流动情况的基础上,依照各地方法院上传的裁定文书,对需要查控的资金及时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案件执行工作高效顺利推进。 
  该系统的建立开通,一方面较好地克服了以往查控工作耗时长、跑路多、效率低,查多、控少等问题,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利用时间差转移资金、逃避执行等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防范作用。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利用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共在网上查询信息8.9万次,冻结案款6453笔,涉及金额2.5亿元,直接执结案件4000余件。

  对单位被执行人加大惩戒力度
  今年7月份,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新的司法解释将拒执罪进入审判程序的渠道,由单一的公诉程序拓宽为公诉与自诉两个程序,为打击拒执罪等犯罪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证。
  修改后的限制高消费规定,由原来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只能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限制外,还增加了对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实际控制人的高消费限制,加大了对单位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对单位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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