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荣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
2015年12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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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房德进) 近日,经过一系列审查和评审,平原县荣膺2015年拟确定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榜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有关院士、专家,对各地申报的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和评审。初步确定26个城市(区)和36个县(市、区)作为2015年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的地区。平原县荣膺36个县(市、区)榜首,也是德州市唯一一家,山东省两家荣获此殊荣的县(市、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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