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有资金需求合作社内可达成
2015年12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杨发鹏) 合作社内的社员有资金需求,可通过合作社获得支持。目前,平度已经完成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互助业务”的资格认定工作,有效解决社员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
  日前,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的青岛福满地粮蔬专业合作社,从当地金融监管部门领取了“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资格认定书”,标志着平度率先在山东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探路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据平度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互助资金全部来自合作社社员,社员之间相互进行资金互助,能够更加快捷帮助有资金需要的社员获得资金帮助,有效支持社员发展生产经营、增收致富。
  “开展信用互助试点业务后,社员们再也不用为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发愁了。”青岛福满地粮蔬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明东介绍,合作社被核准的58名自然人社员有资金需求用于扩大生产流通时,可以按照社员共同出资设立的110万元互助资金总额的5%进行计算,获得最长1年、最多5.5万元的资金支持。
  据了解,山东是国务院批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的唯一试点省份,试点内容主要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互助业务。今年2月,山东共有26个县(市、区)被列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平度市系青岛市唯一先行试点的县级市。目前,平度已经完成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格认定工作,争取年内完成4家试点合作社。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