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积分落户制征意见每年公布分数线
2015年12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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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政府官方网站12月10日公布了《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和《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月30日。
  据了解,《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由北京市公安局起草,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村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由北京市发改委组织起草,申请人参加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据悉,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构成。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导向指标包括职住区域、疏解行业就业、创新创业、专业技术职务、纳税、信用记录、守法记录。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根据管理办法,非北京市户籍在京居住的中国公民统称“来京人员”,不包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北京市政府将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落户分数线,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不仅自己可以落户北京,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配偶、父母申请落户,将按照北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据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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