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C1证酒驾摩托车被记24分
驾照也被暂扣6个月,男子后悔不迭
2015年12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 王永军 通讯员 王建) 14日下午2点,烟台交警三大队巡逻警车在港城西大街套口路口处,发现从套口社区由南向北开过来一辆红色的两轮摩托车,车上两个人都没有戴头盔,交警随即将车叫停在路边进行检查。 
  骑摩托车的是40多岁的姜某,两个人都是前面套口社区的居民。交警上前要求司机姜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就闻到了两个人身上都有酒味。司机姜某拿出自己的驾驶证交给交警后,故意把身子向后面移动,交警见状笑着制止了他,交警告诉姜某,“早就闻到你身上的酒味了。” 
  当交警使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后,发现姜某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于酒驾。交警在检查姜某的驾驶证时,发现姜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不过没有三轮摩托车或是两轮摩托车的准驾资格。 
  询问姜某时,姜某回答说,他也知道自己的驾驶证不能驾驶摩托车,中午和朋友在社区里吃饭喝酒,酒还没喝完,社区负责人声称有一些寻物启事传单,要他们帮着到马路上的树干、电线杆上张贴一下。姜某不好推辞,就借了邻居的一辆摩托车和朋友两人一路沿街张贴启事。 
  姜某对自己酒驾还有准驾不符的事后悔不迭,交警依法暂扣了摩托车。
  按照规定,姜某因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被罚款12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次记24分的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