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出台
2015年12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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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 李榕) 12月14日,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德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出台,从本月起,德州市调整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
  据了解,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用人单位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缴费满一个年度后,参加浮动费率的调整。
  费率浮动的档次方面,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符合费率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一类行业可向上浮动两档,不向下浮动,即在本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浮动范围为上、下各两档,即在本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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