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推行交通事故分级分段处置
处理事故不再由特定民警一包到底
2015年1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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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2月22日讯(记者 赵兴超) 22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交警系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分级处置分段处理模式改革。
  此次改革将改变以往事故处置方式,以前处理事故两名民警出警,从头到尾处理完事故。如遇到民警出差、休班,当事人就得先等等,事故处理效率被大幅降低。
  改革后,交通事故将进行分级和分段处置。分级处置是指,各大队二级接警平台接到交通事故处置指令后,按事故适用程序,采取分级处置措施。
  分为快速处理、简易程序处理和一般程序处理。快速处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双方无争议的轻微财产损失事故,大队二级接警平台电话引导双方当事人拍照取证,填写《轻微事故现场记录书》,尽快撤除现场,24小时内到“快处快赔中心”处理。
  简易程序处理:轻微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事故,双方当事人存在争议的,大队二级接警平台指令所属辖区交警勤务中队赶赴现场,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一般程序处理: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交通肇事逃逸的,大队二级接警平台指令事故处理中队赶赴现场,适用一般程序处理。
  其中,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事故,事故处理中队成立现场勘查组、调查取证组、大案侦办组、赔偿调解组,采取分段式处理流程。
  城东大队事故民警介绍,通过分级分段处置,可以形成一套完整标准的事故处理制度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从制度和流程上遏制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彻底打破一人办案到底的旧格局,有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和糊涂案,让执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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