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被查,驾驶人竟是盗窃犯
交警查处无牌摩托车牵出纵火盗窃案
2015年1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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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 张帅) 今年9月3日,长清交警在查处一辆无牌摩托车时,当事人的一系列反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随即被移交至当地派出所。通过后期信息比对,警方发现当事人系多起纵火、盗窃案的嫌疑人。近日,长清警方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范某朋刑事拘留。
  9月3日上午,长清交警大队大学路中队民警,按照工作部署,在辖区长崮路长清一中大学科技园校区周边开展涉牌涉证违法车辆整治。10点17分左右,民警发现一辆无牌照普通二轮摩托车向执勤点驶来,遂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在查处过程中,驾驶员范某朋(男)的一系列反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大学路中队民警介绍说,在检查中,范某朋一直戴着墨镜,面对民警的常规询问,他显得神情慌张、形迹可疑,除了对违法驾驶无牌摩托车供认不讳外,范某朋始终在刻意回避民警的问询,他的所有回答含糊不清、答非所问。 
  民警随即依法扣留摩托车,并将当事人范某朋带回大学路中队核实身份。就在此时,一个细节再次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快到中队门口时,范某朋以‘系鞋带’为由想趁机逃走,好在我们及时发现,将其控制住。”当事民警告诉记者,凭借办案经验,他怀疑范某朋身上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经核查,当事人范某朋36岁,崮云湖街道办事处范庄村人,平时在某建筑工地打工,当天上午他在去工地干活的路上,因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罚款450元的处罚。 
  随后,大学路中队民警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将范某朋移交至长清公安分局崮山派出所,并就当事人表现出的一系列可疑行为,与派出所及长清刑警大队进行了沟通。刑警大队民警随即提取了范某朋的DNA、脚印及指纹信息,将信息上传给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做进一步调查。9月8日,行政拘留期满后,范某朋被暂时释放,在此期间,面对民警的多次问询,他一直坚称自己没有任何问题。
  12月6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证实:经鉴定,范某朋的DNA、脚印信息,与此前在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境内发生的多起纵火、盗窃案中作案人留有的信息相吻合。后经警方查明,2008年至2012年期间,犯罪嫌疑人范某朋在崮云湖街道范庄村、炒米店村、大崮山村连续作案,涉及盗窃案10多起,纵火案5起,涉案金额5万多元。近日,经长清公安分局批准,崮山派出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范某朋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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