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电动三轮,接二连三被索要保证金
货没收到 万余元就被忽悠了
2015年1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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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24日讯(通讯员 刘阳河 记者 甘倩茹) 近日,家住滕州市某小区的大成(化名)在网上购买电动三轮车,不但没见到电动车,还被网店的店主贾某骗走11000余元。
  11月27日,大成在一家名叫某馨车行的网店里,看中一款叫金某鹏的封闭式电动三轮车,售价是3500元,成军与网店店主贾某联系后,贾某要求先付1000元定金,货到后再付余款。大成当即按照贾某的意思,通过自己的支付宝向户主是叶某的账号内汇入1000元定金。当天的下午,贾某电话告知大成货已发,电动三轮车将于12月1日到滕州。
  12月1日,大成接到一男子电话,自称是送货人,电动车已到滕州市南沙河镇,让大成把买电动车的余款转到账户名为刘某的卖家账户内,大成遂将尾款2500元汇到刘某账号后,立即与送货男子联系。送货男子又以害怕大成报警为借口,要求大成向刘某账号内汇入3000元保证金,大成汇完保证金后再次与送货男子联系,送货男子又以货物被扣为由,向大成索要保证金5000元,大成按照对方要求汇完5000元保证金后,送货男子第三次向大成索要保证金,保证金额为1万元。接二连三地索要保证金,让大成感到情况不对,没有再交保证金,并要求卖家退款。
  卖家虽然答应退还货款,但是每天以各种理由推迟退款。12月21日,当大成再次催要货款时,卖家拒不承认收过大成的货款。此时,大成才知道上当受骗,便向滕州公安局龙泉派出所报警求助。

 反被骗小贴士: 
  大成先后被骗了一万余元,从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来看,有三方面应引起注意:一是购物前先交定金,不符合淘宝购物方式;二是犯罪嫌疑人收取货款是用个人银行账户,不是通过支付宝平台,脱离了第三方监管,违背了淘宝网站的规定;三是犯罪嫌疑人借送货员之名,以各种理由索要保证金,不是正当的网购。凡是网购要先付款后再邮寄产品的大都是骗子,如通过银行转帐、汇款、邮寄等方式都是骗人的,购物时要在有第三方支付的大型购物网上买东西,不要直接汇款,最好网上搜索相关商家的信息,如电话,公司名等,进行对比分析,以辨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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