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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供暖不得耽误

     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王明婧) 因寒潮来临,按照统一部署,德州市将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温暖过冬。
  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覆盖范围大、周期长,各中小学要按照统一要求,按时供暖,确保供暖时间。供暖期间不得时断时续,不得拖后供暖,也不得提前结束供暖。
  目前,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补助标准已达到每生每年60元,要杜绝“因不再收取学生的取暖费而保障不了学生取暖”的现象。
  此外,德州市将在1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取暖安全和取暖效果的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要求,坚决杜绝取暖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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