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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千名老人37张床

     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刘腾腾) 公私医疗机构齐获补贴,医疗机构可上门提供护理服务……近年来,青岛市全面推进医养结合,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养老机构达201家,总床位5.85万张,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37张。
  21日,记者从有关会议上了解到,近些年,青岛市推出多项措施,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政府为户籍60岁以上“三无”、低保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半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45小时,对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60小时,区市政府按照城镇每小时15元,农村每小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补助社区和互助点。扶持非营利普惠性养老机构。对达标的新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2000元补助。对改建或租用期达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6000元补助。 
  为解决失能老人医养两难问题,市人社部门牵头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并于2015年实现了全覆盖。根据参保患者不同的护理服务需求,探索培育了四种医疗护理模式:依托二、三级医院建立的“专护”模式;依托社区护理院建立的“院护”模式;依托社区医疗机构实施登门服务的“家护”模式;依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立进门入户的“巡护”模式。
  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实现城乡困难老人居家养老全覆盖。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每年给予1—7万元补助。建设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料,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建立社区养老互助点。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47个,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65%的农村社区。 
  建立养老机构,收住自理、失能、半失能老人。到2015年底,全市养老机构数达到201家,养老总床位5.85万张,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37张。 
  鼓励二级公立医院整体转型为老年医院、护理院,要求有条件的二、三级医院、疗养院开设老年病房和医疗专护病房或在养老机构内设置护理院等医疗服务延伸点,提供医养结合型医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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