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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建立羊肉“黑名单”制度

     本报记者 焦守广 通讯员 李兆敏 曹在栋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近日在全市开展了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观摩评比活动,其中重点检查饭店羊肉来源公示等情况。检查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企业7340余家,其中立案34起,查获案件11起。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0份
  活动中,观摩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等方式,从宣传发动、《通告》发放张贴、企业自查自纠、立案查处、企业生产经营规范、整治进展等六个方面,对各县区监管所、羊肉及其制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餐饮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各县(市区)局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量化评比,优劣排序,并对前期活动开展情况和观摩评比情况进行总结讲评,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0余人次,检查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企业7340余家,制定公示牌7340个,张贴公告7340份,立案34起,查获案件11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0份,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
  观摩评比内容: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局对开展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以来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等开展宣传发动情况;重点检查各县(市、区)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基本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羊肉及其制品进货渠道情况;火锅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来源、品牌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向消费者明确告知情况;餐饮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羊肉及其制品,以其他肉类(含混合肉)冒充羊肉等行为。
推动羊肉风险因素分级管理
  市食药监局局长在总结讲评会上强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羊肉及其制品安全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孙峰要求,对生产的产品做到批批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上市销售,从源头上切断不合格羊肉及其制品流向市场的渠道。规范羊肉及其制品流通秩序,严格经营准入管理,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羊肉及其制品、挂羊头卖狗肉等违法行为。要让羊肉及其制品经营者做到不买五检疫合格证明的羊肉,不卖掺假、掺杂、变质的羊肉,彻底关闭假冒伪劣的羊肉。 
  各县(市区)局要重拳出击,集中优势兵力,对餐饮消费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所有的羊肉及其制品的生产厂家、生产品种、生产批次进行核对。要深挖线索,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创造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于发现本辖区内的可疑产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法从重从快处理,涉及到其他县市区的及时上报市局由市局负责协调。 
  在整治打击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推动羊肉及其制品风险因素分级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省局把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列入到2016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市局也要讲这项活动列入到对各县(市区)局的年度考核,并作为考核县市区局工作的重要约束性指标。要不断加强案件督查督办的力度,对于市局掌握的案件线索和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要加强督查督办,必要时采取挂牌督办,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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