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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削减市级行政审批事项4项

     本报7月6日讯(记者 张琪) 从市政府获悉,根据要求,市政府决定,削减市级行政审批事项4项,其中,取消3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1项;承接省级下放管理层级或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21项;取消市级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6项、调整6项。 
  取消3项为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矿山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建筑用砂、砖瓦用黏土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调整1项为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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