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网

高密纪委通报3起违纪典型

     本报7月6日讯(记者 段婷婷)记者6日获悉,近期,高密市纪委查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并将3起典型问题给予通报。 
  文广新局驾驶员徐鹏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2016年4月18日中午,文广新局驾驶员徐鹏私自驾驶公车鲁VM822G到滨河酒店参加朋友聚会,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鉴于徐鹏非公职人员身份,2016年4月,市纪委责成文广新局给予徐鹏停职待岗一个月处分,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处分期间只发生活费。同时追究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孙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教育局驾驶员宋世友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2016年4月15日下午,宋世友将单位公务用车鲁GG4199违规停放在其所居住的宿舍小区内,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4月,市纪委给予宋世友警告处分。 
  柏城镇苑家疃村党支部书记韩效政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韩效政在担任苑家疃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4年春节期间借走访老党员、老干部之机,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礼品发放给村两委干部、普通党员、老干部以及军属等,其中发放给党员干部的礼品共计8595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5月,市纪委给予韩效政党内警告处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