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网

一机关干部乘公车到商场购物

     本报7月6日讯(记者 李洋) 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省纪委通报了7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其中淄博市张店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建东因公车私用被通报。
  关于淄博市张店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建东公车私用等问题的通报如下:2015年12月29日,王建东乘坐公车到商场购物。同时,王建东存在违反组织纪律问题。淄博市纪委给予王建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此外,通报还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各项规定,强化日常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明纪律,严格管理,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公车改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一寸不让,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常态化。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敬畏纪律、严守规矩、改进作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