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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资格年审新规今起实施

     本报8月31日讯(记者 曲彦霖 通讯员 王肆 王连萍) 8月31日,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日前烟台市住建局、烟台市民政局、烟台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新版《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实施细则》,从9月1日起将按新规办理住房保障资格年审,推行诚信申报制度,大幅度精简原先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保障家庭办理年审手续将更方便、更容易。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烟台市自2015年4月开始全面实行一年一审的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制度,由保障家庭每年按照《住房保障资格证》上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各级住房保障和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确定是否延续、调整或停止租赁补贴待遇,“一年多来,已有8300余户保障家庭按期通过年审,有500余户家庭经复核退出保障。” 
  据了解,本次住房保障资格年审新规与之前相比,街道、区、市“三级审核”的大流程没变,但对申报手续和证明材料进行了最大限度的精简。主要区分两种情形:一是除收入外,复核家庭的人口、户籍、婚姻、房产等基本情况没有发生变化的,将原《年度复核档案册》简化为一张《年度复核诚信申报表》,申请人只需要对表中基本信息进行申报确认并作出诚信承诺即可,除携带好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住房保障资格证》等现成的证件外,无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二是除收入外,如果家庭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只需填写一张《变更登记表》,哪一项信息发生变化,就对应提供哪项证明材料,再加上身份证、户口薄等现成证件。
  在简化手续的同时,年审新规规定申报复核时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申报信息属实,愿意承担不诚信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等。同时,诚信申报原则规定保障家庭未到复核期,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房产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申报办理变更,否则一经发现取消保障资格。 为加强诚信申报的约束力,住房保障部门将升级信息系统,与公安、民政、房屋产权登记等部门查询比对保障家庭的基本信息,强化部门数据共享。此外,年审当中涉及到年收入认定方面的手续,由民政部门按照《烟台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实施,基本保持不变。 
  专业人士提醒,每个保障家庭在取得资格后都有固定的年审复核时间,在《住房保障资格证》上作了明确标注,在家庭成员之下有两栏,上一栏是资格有效期,下一栏就是复核时间。已经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年审,过期将会自动停止租赁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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