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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贩“打游击”,监管不能“放空枪”

     为了保护野生鸟类和打击非法贩卖野生鸟的鸟贩,近日,执法部门出动近百人取缔英雄山鸟市。然而,行动结束不到5分钟,鸟贩便又卷土重来,鸟市恢复了往日的“欣欣向荣”。对此您怎么看?
  重拳出击
期待监管常态化

  @张爱学:物以稀为贵,鸟类更是如此,越是珍奇的品种就越值钱,而且值钱的大多是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甚至是重点保护的野生鸟类。既然是违法交易,就该重拳出击,城管、森林公安和工商等部门应联动执法,形成组合拳,特别是一经发现非法贩卖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查处,加大曝光力度,并做到常态化监管。
  @李兆清:如果说观赏鸟是人工养殖的,有相应的手续,倒也无可厚非。然而,市场上出现的观赏鸟是野生鸟类,其中有不少是重点保护的野生鸟类。立法机关需要加强立法,对买卖野生鸟类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绝不姑息迁就。
  @王锦南:这种突击执法只能起到相当短暂的效果,只要执法者一离开,鸟市便会“欣欣向荣”起来。笔者以为,既然鸟市有鸟贩销售野生鸟类,相关部门就要改变“游击战”的打击模式,不妨着便装,从贩卖野生鸟类的鸟贩嘴里套出其背后的利益链,顺藤摸瓜将非法捕猎者一网打尽。
分类引导
让全民爱鸟护鸟

  @刘鑫雨:如何做到城管人员不再和鸟贩打游击战?笔者认为,首先要从源头管理起来,对于违法买卖鸟类人员,无论是鸟贩子还是所谓顾客,一律加大执法力度,绝不姑息。其次,加强属地管理,鸟市所在地的管理部门应该担负起应有的责任,不能成为旁观者。另外,有关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爱鸟护鸟成为社会的共识。
  @韩继联:如何既保护野生鸟类,又能满足市场需求?笔者认为,首先应从鸟的种类进行管理,应对那些野外捕获的珍稀鸟类加大监管力度,发现买卖严惩不贷。但对于一些人工孵化、仅供观赏的常规类型鸟应区别对待,只要不被杀害也可进行少量的交易,在现阶段可以进行这方面的管理尝试。
  @李梅杰:根据相关法规,应当给予鸟贩子相应处罚。可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往往以劝退了事。这样的整治只能是隔靴搔痒。执法人员再多,卖鸟人也只是暂时退出市场。管事的一走,鸟市重新开张,这能怨谁呢?执法者为什么不能杀个“回马枪”?为什么不对鸟贩进行处罚?只有让鸟贩因受到处罚而感到“肉疼”,他们的违法行为才能有所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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