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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办实事,功到自然成

    本报评论员 沙元森
  目前,济南正在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此还需要在城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下更大的力气。大到违章建筑的拆除,小到泉水直饮点的使用,都因为事关城市文明受到了舆论的格外关注。全城参与,共建共享,确实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必由之路,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坚持“不扰民”的原则,要以创城为契机多为市民解决问题,而不要给市民提太多不切实际的要求,制造太多不必要的麻烦。
  文明城市的评选,在“硬件”上是有严格要求的,街道不整洁、乱搭乱建肯定过不了关。日前,济南市已经将“拆违拆临”列入明年的重点工作,其他城市创建文明城市也都有过这样的大动作。拆除违章建筑不仅是为了维护城市形象,更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这个底线守不住就谈不上城市文明。所以,像历山路100号这样典型的老百姓“大杂院”,尽管其中一些人的生活处境很是让人同情,但是拆违还得忍痛进行。
  除此之外,济南市比较引人注目的亮点还在于明确提出了党政机关和街办社区要带头,在维护法律刚性的同时表现出了一定的弹性,那就是对普通市民多一些耐心,不要犯急躁病。确实,城市中“脏乱差”严重的区域通常都是低收入市民聚居的地方。但是,这种表面上的脏乱往往不是因为当地市民文明素质不够,而是因为居民收入不高、生活压力太大或者市政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所致。在创城过程中,治理这些居民众多而设施老旧的社区,工作的重点应该是解决问题,通过拆违实现社区整洁,又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如果过度追求城市的亮丽,规划太多好看但不实用的建设,就容易搞成“面子工程”,一旦“风暴”过去,“脏乱差”就会卷土重来。
  同样,在“软件”建设上,也不应对市民提出不切实际的道德要求。“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的公共道德有很多明确的要求,但是其中没有任何道德高标,像“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这些要求只是重申法律的红线而已。其实,遵法守法就是当下最值得弘扬的城市文明。对一些法无禁止但看上去不雅的事情,城市管理者更应该做的是疏导工作。比如济南市民一直有取用泉水的习惯,曾经一段时间取水人在泉池边蜂拥一团,既不文明也不安全。在有关部门建设了多处取水点之后,不仅不文明的现象减少了,还引发了外地游客对济南市民的羡慕。目前,济南泉水直饮点又爆出了“大桶客”的不文明现象,有关部门在加强文明宣传的同时,如果能以其他渠道更好地方便市民享用泉水,也一定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济南市已经努力了十几年。创城工作任重道远,但绝非不可企及,只要各级城市管理者不断创新治理理念,提高治理能力,在创城工作中坚持务实为民,功到自然成,大多数市民不但不是创城的“障碍”,相反还是创城的最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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