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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被盗采 谁该来埋单?

     距离本报10月20日刊登《千米良田变沟壑 汉墓群也遭殃》已一个多月,齐鲁晚报记者再次走近了薛城区张岭村村南被采挖土地进行倒卖造成的数千米沟壑。村民说,近期是没有注意到有大车来挖土,但是要想再恢复原来的耕地,恐怕不可能了。
  文 本报记者 韩微 

嫌粮食价格低
动歪心眼卖土赚钱

  2016年10月19日,齐鲁晚报记者接到了家住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张岭村的张先生拨打来的热线称,村子南边土地被大量采挖贩卖,致使种植面积不断缩小。甚至于不少村民由于土地遭到破坏,只能选择将种植地卖给“盗挖方”,从而减少自己的损失。后经过现场采访记者了解到,由于村里的土里含有可以供给钢厂炼钢的成分,及砖厂烧砖的原料,所以被一些“有心人士”看中,在村里买地卖土。不仅导致张岭村村南多亩良田变沟壑,还致使存在村子地下的汉代墓群遭到严重破坏。
  事件报道后,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经过现场调查发现,张岭村非法取土行为,取土坑深约3至5米,取土区呈 东西走向,宽度最小处约20米、最大处约50米,深坑断崖面仍裸露部分墓葬,部分岩壁因雨水导致塌方,还有十余块早期破坏的石椁。并由薛城区文广新局会同公安、镇政府等联合成立案件调查组,查处相关文物违法行为。
  而随着针对打击文物违法行为的开展,村民看着数千米长的沟壑依然木然的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从上次有记者来我们村采访挖土的事,最近是没再见到有来挖土的了,倒是陆续来了不少当官的,看看那些老墓别再让破坏,但是那些地是回不来了,那坑那么长,总不能再挖别的土过来填这个吧。”采访中,村民张老汉介绍说,如果种地值钱就不会有人舍得卖,即使是人家使手段,也总有办法应对,“说起来都是农民靠地吃饭难,不如倒手卖点现钱壮壮腰包了,就是村里来了一拨又一拨的人,也只是关注到什么文物被破坏,也没人管管被挖出的大坑怎么办,被破坏的耕地怎么办”。
盗采者该受惩处
监管不到位也该追责

  再访张岭村,冬季的村庄显得萧条了许多,只有绿油油的麦苗在寒风中彰显着生机。村南裸露的沟壑还积聚着秋日的雨水,随风晃荡着水面的生活垃圾。村民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东头的坑里堆了大量的垃圾。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和枣庄大多数村庄一样,村里还继续从事农作物耕作的,都是中老年人,年轻人更愿意去“城里”,或者到更远的城市发展。“孩子都不在家,地都是我们老人种,家里有个七八亩、十来亩地都是很正常,实在没精力种的都种上树,定期喂喂化肥就行。现在种地不挣钱,但哪有农民不种地的,不能老了老了,我们这辈子人连地都没有呀。”种了一辈子地的张老汉告诉记者,一亩地的收成基本是固定的,种子要用40斤左右,要是双粒播种就得翻一倍,化肥用的都不一样,硫基肥得七八袋,尿素也要这么多,一袋化肥少说近百块,这些投入都是固定的,还不说一些人力支出。到了收获季,一亩玉米最好收成能过千斤,按照现在一斤八九毛钱来算,这一年纯粹就是没让地荒着。
  而在上次的采访中,记者就曾了解到,因为挖土的都是一些孔武有力的年轻人,一言不合村民就会遭受攻击,有些实在是不得已卖了地,而有些则是主动将地卖了出去。只要是卖了土地给挖土方的村民,都能得到一亩地上万元的收入。对于挖土方,据说仅仅是表层的黄土,每吨就能卖到80元钱,更别说更深处的红土了。正是这一笔笔清楚的收入,让一位60岁老太禁不住犯嘀咕,“怎么挖坑的还不挖到自己家的地,这样就能把地换成现钱了。”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但同时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集体所有的土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限定在本村村民使用,作为依法审批给村民个人建房、村办企业和农业生产等,村民个人承包地及使用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包一般用于农业生产。
  那么,这千米原本是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盗挖成了千米沟壑,就这样白白损失了?盗挖者受到该有的惩处了吗?谁该为这一道道伤疤疗伤?对此,齐鲁晚报记者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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