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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购房款,拖了两月也没退

     本报记者 唐园园  
实习生 董泽       

  想买房被限购了本来就够无奈了,可是交了的购房款却迟迟退不回来,更令人犯愁。在济南“最严”限购政策出台后,一些被限购者在政策已经出台将近两个月后,仍没能要回自己的购房款。
这月拖下月
40万首付就是不见还

  去年10月份,日照的曹先生在济南某刚开盘的小区看中了一套房子,但在刚交了40万的首付款后,济南出台了限购令:外地户口在济南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在济南已经拥有了一套房子的曹先生失去了购房资格。
  随后曹先生打算将购房者的名字改为在北京工作的儿子。在更改各种文件过程中,12月26日济南再次出台更严格的限购政策,“非济南本市户籍家庭在济南市部分区域限购1套住房,且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在济南市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至此,曹先生的买房之路被堵住了。
  在失去买房资格后,曹先生就想着将首付拿回来,在和开发商沟通后,1月12日工作人员向其承诺,一个月之后就会将款项退还给他。“可到了日子又让我再等一个月。”日前,曹先生向齐鲁晚报反映,到了退款日,开发商一再拖延。“我12日打的电话,他们告诉我退款审核已经处理到副主管那了,13日又告诉我要等到月底才能退。”曹先生觉得,开发商就是在拖延,借口一天一个新花样。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现在负责曹先生退款事宜的工作人员何先生。何先生表示,曹先生并没有网签,可以按照程序正常退款,并且退款事宜一直都在处理与审核,并未被搁置。“他这个情况我们已经给他报上去了,我们也在等上边给我们打款,但是1月份刚好赶上春节,很多部门都已经放假了,所以才导致这个事情被暂时耽搁了一段时间。”至于曹先生究竟要等多久,何先生表示公司承诺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事宜。
递交了两次退款申请
就没了下文

  曹先生最起码还被开发商约定了一个还款期限,可是交了百万全款购房的陈女士递交了退款申请后,就没了下文,至于钱什么时候能退回,她心里更是没底。去年12月份,唐山的陈女士在历城区经十路与韩仓河西路龙湖春江郦城小区全款购买房屋,“当时一次性付了112万给开发商,他们只给了个收据,没来得及网签,就遇到限购了。”
  当提出退款要求时,陈女士说开发商给了她两个选择,一个是与开发商签协议,暂不办理房产证,等着政策松动之后再办理;另一个就是按照程序递交退款申请。“年前年后我递交两次退款申请了,还一直没有消息。”陈女士说。
一再拖延咋维权
律师来支招

  对于这类特殊的退款事宜怎么处理?开发商一再拖延的事情要如何维权?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高强表示:“首先,限购令在法律上不是不可抗力,它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记者了解到,“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是指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形。
  “这种事情是开发商和购房者都不希望的,法律虽然规定买方应该退还钱款,但并没有规定归还时间。我建议这种情况下买家不用着急,可以和开发商签署个时间上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高强表示,在签署协议的时候,若履行的期限届满,开发商仍不予退款,应该约定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只能走诉讼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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